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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疾行者

    三五下吃了两个大白馒头,急急咽下几大口水,黎子义迅速整理好挎包,在心里默数了十个字:十、九……
    数到“一”时,门“哗啦”一声打开。
    “早上好。”黎子义大声说道。
    墨尔玲探出头来。一头蓬松的乱发,眼角还残留着眼屎。
    “早上好。”墨尔玲揉着眼睛,有气无力地说。
    “喂,我说子义,你能不能不要来得这么早。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睡不好就长不高,长不高就没有老婆,没有老婆你黎家就绝后了你懂不懂?”墨尔玲絮絮叨叨地抱怨着。
    黎子义微笑着听。
    将她的话当成了耳边风。
    顺风速递每个月会评选一位“跑腿之王”,奖金,五千元!
    第一个月,黎子义的业绩远远达不到。第二个月,黎子义差了一些。这个月,黎子义觉得,“跑腿之王”一定是自己。
    奖金整整五千元啊,半个月工资。
    黎子义怎么可能不去拼?怎么可能不每天来得早早?
    “呶,这是你的订单。东西整理好了,在快递箱里。”墨尔玲打着呵欠说。
    黎子义道了声“谢了”,背起快递箱就走,走的毫不拖泥带水。
    墨尔玲哑然失笑。
    这个男孩啊,永远这么朝气蓬勃,永远这么活力充沛,就像是早晨刚升起的太阳,看着怎么的就让人心中一暖,眼前充满了希望。
    墨尔玲觉得自己越来越喜欢他。
    刚刚给他的五张订单,是墨尔玲昨晚花了半个小时,特别整理出来的。性价比最好,行走路线最短。
    这个小秘密,说不定大家都看出来了。
    但谁都没说。
    对这个大男孩,大家都很喜欢嘞。
    两条腿的跑不过四条腿的。顺风速递福城分部历史上,从来没有人能赢过灵宠,摘下“跑腿之王”的桂冠。
    墨尔玲相信,黎子义会是第一个!
    黎子义走过拐角。
    太阳出来了。在遥远的山那边挣扎着一跃,蹦了出来,投下万丈光芒。
    迎着太阳,黎子义站定,他目视前方,抬肘摆臂,肩膀放松,下肢紧绷。
    闭上眼,深深吸了一口气,黎子义耳边似乎响起了一首,自己非常喜欢的歌。
    《疾行者》
    在音乐的节奏中,黎子义开始奔跑。
    他像风一样灵活,像闪电一样快捷。他从人群中钻过,从垃圾筒上跳过,从栏杆上跨过,从墙壁上踩过。踏着音乐的节奏,黎子义跑过城市的大街,穿过街角的小巷。
    烂漫的花树下,情窦初开的少男吻向他心爱的少女。眼见着唇齿就要相依,一阵风卷过,一个人影从他俩中间闪过。
    少女愕然的捂住了嘴,少男气得跳起来喊道:“喂,小子!”
    路边拿着传单的兔耳娘,将手中的广告递向一对夫妇。那妻子嫣然一笑,正要接过,人影一闪,传单猛地飞向天空,再慢悠悠地坠落。
    兔耳娘叫道:“嗨,小子。”
    她将手中的传单塞给同伴:“可恶的小子,别跑,看我追上你。”
    兔耳娘四肢着地,飞一般的追去。
    两条街后,距离越追越远。
    兔耳娘无奈放弃,她双手捂着兔耳朵,嘀咕道:“嗨,可恶的小子,你跑得比兔子还快。”
    背着快速箱,穿着红蓝相间的顺风速递的工服,黎子义从早上一直跑到中午,中间没有休息过。
    直到中午他才回去。
    顺风快递管中饭。
    黎子义大汗淋漓地推开门,一把冲到饮水机旁,直接对着出水口,就是一顿“顿顿顿”
    “慢点喝,小心别呛着。”金羽暴风鹰挥动了下翅膀,一个微型龙卷风从她的羽翼中飞出。龙卷风温柔地环绕着黎子义,没几下就将他身上的热气和汗水,都吹的一干二净。
    黎子义礼貌地说道:“好凉爽,谢谢金姐姐。”
    金羽暴风鹰看了眼墙壁上挂着的小黑板,笑道:“不错啊,一个上午跑了八单,比我都多了两单。这么下去,子义,这个月的‘跑腿之王’,非你莫属。”
    黎子义呵呵笑道:“那是金姐姐你在让着我。”
    金姐姐翻了个白眼:“知道就好。”
    金姐姐是稀有精英级灵宠,黎子义估计,她的战力至少过三千。
    这两年福城太平,像金姐姐这样的精英战斗宠,平时英雄无用武之地。于是纷纷跑出来,各种花式打工。很多不只是为了赚钱,更多是为了兴趣。
    金姐姐的属性是风。若全力飞行,她十分钟便可绕整个城市一圈。但她有个毛病,她记性不好。每次送快递,她飞行三分钟,找路半小时。
    可真要认真起来,金姐姐能轻松打败黎子义。只是金姐姐不在乎“跑腿之王”奖励的五千元钱,故意在放水。
    福城分部谁都知道,黎子义很穷,非常穷,穷得连黑面包都买不起,每天吃那种又白又方的玩意儿。
    “吃饭啦!”墨尔玲喊道。
    硕大的餐桌上,“哗啦”一下,立时围满了灵宠。
    顺风速递的伙食一向非常好,今天也不例外。有炭烤肉青虫,这是给鸟吃的。有生割香猪肉,这是给兽吃的。还有水煮红心菜,这是给人吃的。
    黎子义将面包切成两半,中间放上一片菜叶,菜叶里卷上一条肉青虫,然后张大嘴,美滋滋地咬上一口,吃得不亦乐乎。
    这是他参考地球上的汉堡包,独创的吃法。只是他的面包里放得不是肉,而不是虫。
    肉青虫是种大拇指般粗大、通体青色、浑身长满肉足,由人工培育出来的食用虫。黎子义起初看都不敢看,但每天跑腿,体力实在消耗太大,必须得吃肉。黎子义逼着自己吃了几次后……
    他深深爱上了那种满**浆的感觉!
    吃完饭,黎子义躲在楼梯间地板那,正想午睡一下。墨尔玲敲门进来:“子义你的单,老客户的,有点急,下午一点前送到。”
    黎子义一看,下单的人名叫,苏巧雅。
    苏巧雅!
    黎子义的心微微一颤,一点酥麻如涟漪般,在他心里微微荡漾开。
    他的脑海里不由浮现出一副画面:雨后,彩虹,精致的别墅,手拉提琴的美人。
    美人金发碧眼,眉间一枚嫩绿花贴,身着浅蓝圆口束腰窄袖丝绸贴身长裙。
    苏巧雅是一位几与黎青璃不相上下的美人。不过一位英气勃发,一位典雅如画。
    见他有些痴迷的样子,墨尔玲抿嘴一笑:“哟,我们可爱的小弟弟长大了。这位苏美人声音可好听了,她长得是不是很漂亮?”
    黎子义的脸微微一热,他抢过订单,仓皇离去。
    这一次的订单,是帮苏巧雅送一副画,送到她的老师王教授那。
    苏巧雅家住郊外别墅区,黎子义去过两次,他急急赶到。
    别墅大门紧闭,黎子义轻轻敲响了门铃。门铃如玉,是用青玉兽的脊骨精雕而成。门铃成对,轻敲其中一只,另一只在百米距离内,会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。
    清脆的“叮当”声响起,如一只活泼的鸟儿,在别墅里穿梭。不经意中惊动了二楼主卧那,对峙的一群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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