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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盗贼小趾

    鬼市风波结束后,燕回等人开始学习骑术。
    驯兽师齐鸿负责分配马匹。每个人都分到一匹不到两岁的公马,年轻的坐骑需要年轻的骑手。
    他扯着沈浩然的袖子,走到最高大的一匹栗色的马跟前,这匹马体格健壮。
    “帮它刷毛,检查马掌有没有问题。”
    周羽则领到一匹体态灵活的棕色公马。
    聂君遥是一匹结实的灰色公马。
    孟修尧坐骑通体乌黑,前额有一簇白毛,甚是好看。
    孟修尧看着这匹马,一言不发,自他醒过来之后,对任何事都是这种反应。
    孩子们每次试图拉他一起聊天,他都漠不回应。
    唯一一次恢复生气还是训练场,与人对战的时候,挥起斧子凶猛无比。
    燕回的坐骑是一匹褐色的马,两肋有一串伤疤。
    齐鸿说:“这匹马有缺陷,是西北野马,性子烈,还未完全驯服。”
    这匹马体格结实,露出牙齿,对着燕回嘶叫,喷出的口水逼得他连连后退。
    自从父亲离开后,他再也没骑过马,因此有些怕。
    “今天好生照料他们,明天叫你们骑。”齐鸿教头说道。
    “要让它们服从就必须先取得信任。未来你们将与它一起冲锋陷阵。”
    接下来的一个月中,他们除了骑马和剑术,就没干过的别的事。
    孟修尧小时候就开始骑马,目前他的骑术最好,每次比赛都独占鳌头。
    其次是聂君遥,这家伙的骑术简直与生俱来。
    “想当年,我与家族长辈月月参加赛马,赚了不少钱。”他解释道。
    周羽与燕回显然有些陌生,而沈浩然学得倒是很快。
    “我的屁股快裂开了。”沈浩然每天都在哀嚎。
    大家很快与各自的坐骑熟悉起来,然后起名字,了解脾性。
    燕回的马匹叫绝地,以古书记载命名,绝地,足不践土。
    他试过拿草料和水果讨好这匹马,却怎么也无法安抚它的燥烈。
    尽管它脾气不好,但速度飞快,且无所畏惧,经常在相互冲锋时撕咬其它马匹,简直像一头狼一样。
    骑战课程非常艰苦,他们要用长枪和剑击向对方,落马者输。
    以孟修尧的骑术和对战斗的狂热,很多兄弟从马鞍上跌落受重伤。
    同时他们也开始骑射这门更难的技术,也是马术试炼的必考内容。
    燕回发现自己在最佳状态,弓术都很差,要骑马扭身射中二十米外的一捆干草,这对他而言真的太难了。
    而孟修尧第一次出手即射中,从未失手。
    “修尧,能教我吗?”燕回问。
    “我听不懂齐鸿教头说的技巧。”燕回又补充道。
    孟修尧的眼神依旧空洞无神。“那个老头话都说不清楚。我帮你。”
    然而,孟修尧也没有什么秘诀,就是拼命的练习。
    每天晚饭后他们都要练习一个时辰。
    “身子不能太直,弓弦要拉到下巴,感觉到马蹄离地时再放箭。”孟修尧耐心的指导。
    十天过后,燕回终于大有长进,几乎从不脱靶。
    “谢谢你,兄弟。”他们回到马厩时,燕回说,“要是没你帮忙,我都想放弃了。”
    孟修尧瞥了它一眼,眼神怪异:“我欠你个人情。”
    “我们是同袍之情,不存在欠不欠人情啊。”
    孟修尧冷哼一声,“你相信你刚才这句屁话吗?”
    他的语气强硬,燕回却不生气。
    他接着道:“我们互称兄弟,但没有血缘关系。我们虽有同生之谊,没有共死之情。燕回,你有没有想过,如果他日我们在外面相遇,是敌是友?我们的父亲是死对头,你知道吗?”
    燕回摇摇头,他前几天跟周羽聊天时,那种悲凉感就是来自于此。
    孟修尧似乎还有话说。
    “小时候我偷听到过,他说你父亲不过一介武夫,缺少谋略,还是平民出身,不知道皇帝为什么如此信任燕剑苍云。”
    两人策马而立,面面相对。
    孟修尧的眼睛闪过一丝杀意。
    绝地更是察觉有异,低声嘶叫。
    “你想跟我决斗?”燕回拍了拍马脖子。
    “我没有父亲,所以你的话毫无意义。你最近渴望战斗,难道战斗可以抚平你的伤痛吗?”
    孟修尧拉了拉缰绳,“有那么一瞬间,确实可以。”
    燕回猛地抬头看向他,双腿夹马而奔。
    “那我们比试一场吧。”
    说话间,燕回已策马离开马厩大门,孟修尧轻而易举超越对方。
    在超越对方时,两人脸上都露出微笑。
    ※
    几日前燕回过了十五岁的生辰,长老单独召见了他。
    今日再次召见。
    “这次又怎么了?”聂君遥很好奇。
    “燕回最受长老喜欢,总有一天,他会成为至高殿长老。”沈浩然装模作样,一本正经地胡说。
    “你俩消停会儿吧。”
    燕回拿起一个苹果,离开房间。
    他不知道长老为什么又要召见自己,也许是跟父亲有关吧。
    他已经不害怕跟父亲相关的消息了,近几个月甚至都没做噩梦。
    他猛吃了几块苹果,把苹果核留了下来,一会准备喂给绝地吃。
    “进来。”门内传来长老的声音。
    长老站在窗户旁,燕回正想打招呼,忽然注意到另一个人——是鬼市上的小偷小趾。
    “就是他!”小趾看见燕回后跳了起来。
    “第一将军的儿子,就是因为他我才想进至高殿的。”
    “他不是谁的儿子,傻孩子。”长老告诉他。
    燕回暗自咒骂,这是来告状?
    “你认识这个孩子吗,燕回。”长老问道。
    燕回瞟了小趾一眼,那种脏兮兮的小脸竟然透露出一种渴望。
    “认识,上次他偷我的钱,被我打了一顿。”
    “嘿嘿,不打不相识嘛。”小趾嬉皮笑脸,似乎并不生气。
    “这孩子要求加入至高殿,你能为他担保吗?”长老问。
    燕回惊讶地瞪着小趾:“你要加入至高殿?”
    “对!我想成为你的同袍,拥有很多兄弟。”小趾说道,兴奋得手舞足蹈。
    “你疯了吧……”
    燕回深吸一口气,然后问长老:“担保是什么意思?”
    “这个孩子没有家人,没有身世,无法让至高殿收养。殿规要求所有加入的孩子必须有担保人。他指名道姓由你来。”
    “那我当初进殿,也是有人担保吗?”
    “当然。”
    燕回意识到,父亲送他进至高殿,可能是提前几个月就安排好的事。
    燕回察觉到,小趾眼中几乎狂热。
    “我可以跟他单独谈谈吗?”
    “好。到时候来主楼找我。”
    长老离开后,燕回一把拽过小趾。
    “你觉得这很好玩吗?你来这里就是因为有吃有穿?能遮风挡雨?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?”
    小趾吓得身子直往后缩,低声道:“这是训练兄弟的地方啊。”
    “没错。他们训练我们,鞭挞我们,逼迫我们去参加会死人的试炼。我现在十五岁,伤疤比羽林军的队长还多。我刚进组里时有十个兄弟,现在就剩下五个。你明白你在要求我担保什么吗?担保你进来送死!”
    他放开小趾,转身往门口走去。
    “死我也要进来!反正今天回去也是个死!”小趾斩钉截铁地喊道。
    燕回闻声,愣了下。
    “怎么回事?”
    小趾一屁股坐到地上,声音充满恐惧。
    “街上的所有小偷、乞丐、和烟花柳巷的生意,都归阎七管。小偷和乞丐每月上交一百个铜钱。上个月我没交钱,他就打我。我挣扎的时候,用刀扎了他的眼珠子。”
    “阎七的眼珠子?”
    “是,右边那只,扎烂了。”
    “那我可以帮你赔钱,再去打个招呼,他不会为难你的。”
    “可是我想做你的同袍。我见过你对付羽林军,连纪炳都不敢招惹你,我想跟你一样。”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    “可以出人头地,名扬燕州城啊。现在街上的人都在议论,第一将军的儿子打伤羽林军的事情。你的名气不比燕将军小。”
    “就因为这个?”燕回有些生气。
    “不知道,反正不想一辈子当小偷。”
    小趾突然有些泄气,眼中甚至有股凄凉:“如果倒霉,进来不过是早早的死亡。”他顿了顿。“那是我现在就该有的下场。”
    这句话仿佛让燕回受到了雷击。
    “你对至高殿知道多少?”燕回问他。
    “凌驾皇权之上,掌管杀伐之剑。”
    “你怎么理解杀伐?”
    “送人去死。”
    燕回弯下腰,死死盯着他的眼睛:“等长老问你时,切不可这样回答。至高殿掌管杀伐,以正义之剑对抗梁国之敌。”
    小趾狠狠地点了点头:“你同意了?”
    燕回轻轻点了点头。
    “太好了!谢谢!”
    “但愿你以后不要恨我。”燕回说。
    距新人招募还有近四个月时间,小趾被安排先做杂活儿,打扫马厩。
    大家并不是很喜欢他,于是为他安排在燕回宿舍中一个铺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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